巴基斯坦《商业记录报》1月3日报道,巴央行(SBP)周二发表声明称,允许贸易商/企业使用人民币开展进出口、融资交易和投资。
报道指出,自两国签署货币互换协定以来,巴央行采取系列措施促进人民币在双边贸易和投资中的应用,允许银行接受人民币存款和发放人民币贸易贷款,制定了包括开立信用证、使用人民币计价融资工具等监管框架,确保进出口和融资交易可自由使用人民币。在外币监管规则方面,人民币同其他国际货币如美元、欧元和日元一样。目前中国工商银行已经被批准在巴开展人民币清算业务,中国银行也在巴成立分行,这都将加强与中国在岸市场的联系。
巴央行预计,随着近期区域和全球经济发展,特别是中巴两国贸易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使用人民币结算贸易将迎来显著增长。
信息来源:驻巴基斯坦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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