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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企业再遭“337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8/1/17 10:45:5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日前,美国BiTMICRO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固态存储驱动器、可堆叠电子元件及其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三星、惠普、宏碁、联想等企业涉案。 

    337调查”中企屡中招 

    近3年来,美国发起的“337调查”案中涉及中国的案件数明显增多。来自中国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5年共有29起;2016年达到历史高点,为52起;2017年达36起。中国已连续15年成为遭受该调查最多的国家。 

    2012年,中国的中兴、华为和韩国的三星等企业就曾遭遇过“337调查”;2013年,联想、三星、松下、东芝被指光驱产品涉嫌侵权;2014年,联想与百思买、索尼等品牌因部分集成电路设备及相关无线通信设备被调查。在此次调查中,联想再次“中招”。 

    清华大学法学院科技文化与竞争法中心主任冯术杰认为,要客观辩证地看待“337调查”。“知识产权已成为一种常用的贸易壁垒。有些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受害者身份提出调查,事实上是贸易战中的一种措施。专利权人可以针对涉嫌侵权的主体发起维权程序,甚至申请采取诉前措施,这是把竞争对手驱逐出市场的一种手段。‘337调查’提出的条件是,只要权利人认为第三方涉嫌侵权就可以提出申诉,并不一定需要提供充分确凿的侵权依据。不能仅凭调查的启动就认为被调查方一定侵权。”冯术杰对国际商报记者表示,被起诉公司应采取积极的回应措施,提供有利于己方的理由和证据。 

    1月5日,国际商报记者联系到联想集团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围绕此次事件积极处理应对,并开展调查,后续相关动态将在调查核实后对外发布。 

    保护知识产权企业要主动

    频繁遭遇“337调查”也给中国企业敲响警钟,知识产权领域的摩擦日益成为一些国家实施贸易保护的新手段。“要规避这样的情况,最根本的还是在于中国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而创新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相比发达国家,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时间还很短,需要时间和磨练。”上海政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副主任曹阳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海外不熟悉的市场和环境,企业“走出去”前一定要做足功课,要对目标地区的法律和知识产权环境做好前期调查,也可以聘请当地律师,以便防患于未然。 

    曹阳认为,“337调查”持续不断,暴露出中国企业“走出去”存在的一个隐患,就是部分国内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缺少自我保护的意识。中国目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比例较低,在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上对外依存度较高。很多企业虽然产品在市场上销售得很好,但没有核心的专利技术,很容易被其他企业利用知识产权手段进行牵制或抢夺话语权。 

    冯术杰强调,企业产品出口前,要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措施,检索和分析目标市场区域的相关知识产权情况,甚至在产品进入市场前的设计阶段就要对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估。国家知识产权局为此还指导设立了专门的机构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护航服务。 

    此外,冯术杰还表示,中国企业一定要尽可能地在全球重要目标市场国家申请专利尤其是核心专利,做好国际专利布局,只有不断积累更多更好的专利,才能在面对竞争和诉讼时增加自己的胜出筹码,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竞争中赢得先机。唯有如此,中国企业迈出国门时才能更好地应对国际贸易中的壁垒与风险,走得更远、更好。 

    信息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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