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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指南全面更新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7/10/25 9:47: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全面更新的REACH法规《物品中的物质要求指南4.0》。新版指南对于汽车等复杂产品如何满足REACH法规等案例进行了详细说明,该指南作为REACH化学品安全方面的行业性规范,将影响未来数十年的汽车、轻工等商品的国际贸易。包括宝马、戴姆勒、大众等品牌在内的欧洲汽车工业协会近日已表示将组织发布应对,国内出口欧盟的整车及零配件企业需密切关注。 

    REACH法规全称《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法规》,是欧盟针对化学品管理的重要法规。实施十年以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化学品被识别为有害物质并被纳入监管,REACH的影响早已从常规的化工品企业扩散到塑胶制品、化工助剂等相关产业,进而对机电、汽车等行业带来连锁冲击。 

    由于结构相对复杂,此前欧盟及相关部门对于汽车类产品如何执行REACH法规一直没有达成明确共识,从监管情况来看,除了轮胎等配件曾因含有REACH法规限制的多环芳烃等化学品而遭遇欧盟通报外,其他汽车产品尚未成为关注焦点。今年4月25日,我国工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高度重视欧美市场发展,激发了国内企业进军欧盟的兴趣。但随着欧盟市场监管的强化,除了车企已熟知的汽车报废指令(ELV)、全球汽车申报物质清单(GADSL)之外,REACH法规的影响也在日益显现。特别是此次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的表态表明欧盟相关团体已达成共识,必将对我国输欧整车和上下游的关联企业带来深远影响,应引起足够重视。 

    根据REACH规则,我国出口汽车及零配件企业需着重关注四方面的义务。一是相关化学品的注册义务。对于REACH涉及的物质及其配制品,如果年出口吨位超过1吨均需履行注册义务,即向ECHA递交该产品的理化、毒理等数据以评估安全性。二是通报义务。如果物品中含有的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SVHC物质)大于0.1%(重量比)且企业每年制造或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需向ECHA通报。三是信息传递义务。配制品中单一的SVHC物质≥0.1%时,不论是否满足吨位要求,都需沿着供应链向接受者传递物质信息,以保证使用安全。四是限制义务。根据REACH法规第67条款,纳入限制清单的物质必须符合条款的限制要求,否则不得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如塑胶材料中就不得含有超过限量的多环芳烃PAHs物质。 

    汽车及其零配件是宁波乃至全国近年来发展较快的重要产业,据统计,今年1-8月仅宁波口岸汽车零配件出口额就达229.1亿元,同比增长22.6%,欧美等仍是主要市场。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口企业:一方面要加强对REACH法规的研究。对法规禁用、限用的原料应提前更换,加强环保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研究,并防范生产环节的污染风险。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抱团应对。REACH法规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而汽车产品组成繁多复杂,单一的样品检测应对模式成本高昂,相关企业应发挥各自优势,抱团应对,逐步建立完善的绿色供应链模式,从根本上提高应对能力。 

    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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