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48号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公告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8/4 13:18:3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2014年第48号
【发布日期】2014-08-04
2009年8月4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54号公告,决定自2009年8月5日起,继续按照2003年第35号公告、2007年第29号公告和2008年第73号公告,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五年。
2014年1月27日,商务部发布年度第2号公告,宣布上述反倾销措施将2014年8月4日到期。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该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申请。
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铜版纸国内产业未提出期终复审申请,商务部亦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鉴此,自 2014年8月5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韩国的进口铜版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年08月04日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