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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取消部分对华钢铁绞股线、绳、缆的反倾销措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4/18 13:22:1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 发布人:
  • 小杨

 2014年1月22日,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委员会于2013年6月28日就对原产于德国、英国、中国、韩国的钢铁绞股线、绳、缆的反倾销措施和对原产于印度的钢铁绞股线、绳、缆的反补贴措施发布即将到期公告。2013年9月30日,南非国内企业Scaw South Africa向南非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继续对原产于德国和英国的直径超过32毫米的钢丝绳和钢缆,以及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大于等于12.7的钢丝绳和钢缆采取反倾销措施,但取消其他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在考虑上述申请之后,南非国际贸易管理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2月12日取消如下涉案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措施:(1)原产于德国和英国的直径不超过32毫米的钢丝绳和钢缆的反倾销措施;(2)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钢丝绳和钢缆的反倾销措施;(3)原产于中国的直径小于12.7毫米的绞股线的反倾销措施;(4)原产于英国、德国和韩国的绞股线的反倾销措施;(5)原产于印度的钢丝绳、钢缆和绞股线的反补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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