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韩国计划2014年7月1日起征收发电用煤炭税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4/2/17 9:18:3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韩国计划从7月1日起征收发电用煤炭税、降低厨房和取暖使用的燃料的税收,以降低用电量,避免用电高峰期断电。具体的标准为:净发热量低于5000kcal/kg的煤炭按17韩元/千克(相当于0.095元/kg)征收,高于5000kcal/kg的煤炭按19韩元/千克(0.105元/kg)征收。

在过去的一年至半年期间,韩国一直致力于如何避免在核电安全问题和关闭反应堆的背景下,用电高峰期不会出现供电中断。韩国政府于2013年10月首次提出税改的意见,以提高电力税收来应对冬季需求高峰。而此次以期新的税收改革能抑制电力消耗,刺激液化天然气、燃油、丙烷气的使用。根据韩国海关的数据报道,韩国去年进口液化天然气共0.399亿吨,仅次于日本;韩国电力公司年进口约0.8亿吨煤炭。

另有韩国能源经济管理局负责人指出,尽管政策的指向性明确,但是税收的多少仍有待观察,因为能源价格的变化可能导致部分客户承受意料不到的损失。(来源:人民网)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