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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将淘汰7500万吨炼铁产能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1/12/13 9:31:2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工信部称,“十二五”期间,争取全面消除按现有标准确定的落后产能,彻底淘汰7500万吨落后炼铁产能和4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值得关注的是,工信部表示,不再继续提高淘汰落后的装备标准。工信部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钢铁工业共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2272万吨,炼钢产能7224万吨,但仍有7500万吨落后炼铁产能和40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尚未淘汰,因此“十二五”时期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彻底淘汰。

值得关注的是,工信部表示,不再继续提高淘汰落后的装备标准,将主要依据能耗物耗和清洁生产标准,以免企业为躲避淘汰不断对落后装备实施扩容改造,导致实质上的产能扩张或谎报瞒报装备容量等负面效果。(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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