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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有望出台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11/5/6 10:12:0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由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门参与制定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经过进一步调研和论证,最终改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下称《规划》),并上报国务院,不久有望出台。
  
  根据《规划》,在未来10年,我国新能源产业核心技术投资将达千亿元。据透露,《规划》明确2011到2020年的10年间,中央财政将投入1000亿元,其中,500亿元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促进公共平台等联合开发机制;300亿元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200亿元用于推广混合动力汽车为重点的节能汽车。另外,还将有100亿元用于扶持核心汽车零部件业发展;50亿元用于试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司长张相木表示,汽车行业的预期是,中国汽车保有量将从2009年的6280多万辆跃升到2020年的两亿辆,未来能源安全、环境保护和交通压力等问题将进一步凸显,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能源汽车有助于解决矛盾。
  
  据透露,《规划》的目标包括两大块,一是2015年前,将大力扶持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关键零部件的发展。在电机、电池等核心零部件领域,力争形成3至5家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骨干企业,产业集中度超过60%。到2015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12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2元/瓦时。到2020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达到200瓦时/公斤以上,成本降低至1.5元/瓦时。二是实现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产业化,力争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以上。
  
  《规划》显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范围包括传统燃料的节能环保型汽车、以纯电动汽车为主的新能源汽车及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汽车。到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要达到500万辆,其中,中、重度混合动力乘用车占乘用车年产销量的50%以上。
  
  除了资金的扶持,据了解,《规划》中还提出了从财政税收、搭建技术平台等多个层面给予相应的产业支持。未来10年,税收政策将给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以很大优惠,比如免征纯电动汽车、充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等。被列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整车企业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将享受国家有关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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