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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新能源法》为我国节能产品出口提供机遇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11/5/6 10:09:1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俄罗斯正式实施《俄罗斯联邦关于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法》。新法案规定所有国产和进口的家用电器,在其技术文件、货签上都应标识能效等级。新法案共涉及家电、灯具等12类耗能产品,并规定到2014年全面淘汰白炽灯。新“能效法”为我国节能电器对俄出口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相关出口企业做好三步:

发挥成本优势,积极扩大出口。俄罗斯照明市场目前仍以白炽灯为主,节能灯产量小、价格高。据统计,目前俄罗斯年产白炽灯7亿~8亿只,单价在0.4美元左右;年产节能灯仅500万只,单价高达5~10美元。而我国出口节能灯平均单价在1.2美元左右,价格优势非常明显。我国相关企业应抓住法规调整的机遇,利用产品价格优势积极开拓俄罗斯市场。

树立品牌意识,打响自主品牌。目前,我国对俄出口节能灯多为代工或贴牌生产,缺乏自主品牌,仍处于靠成本优势竞争的低层次上。随着原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和人民币汇率的上涨,企业的利润空间将不断压缩,并且随时面临国外反倾销诉讼的风险。因此,建议出口企业加快自主品牌的建设,掌握节能灯核心技术,优化产品性能,提高定价自主权,走“以质取胜”和“品牌占领”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加大研发力度,积极发展LED灯等新型节能环保产品。稀土是荧光灯和LED灯的关键材料。随着稀土价格的上涨,势必造成荧光灯和LED灯的成本上升。与荧光灯相比,LED灯具有体积小、无污染、无辐射、能效高、寿命长的优点,而且使用的荧光粉仅为荧光灯的十分之一,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所以,建议企业加大研发力度,不断提升LED灯能效,降低产品成本,尽快形成规模化生产,争取在新型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生产上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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