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西贸易保护局致函我驻巴西使馆经商处,称巴西发展工业和外贸部外贸秘书处于2010年7月19日在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第SECEX NO.29号公告,决定自公告日起对中国产热水瓶(南共市税则号:9617.00.10)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复审预计在1年内完成,期间巴西对中国产热水瓶仍按到岸价的47%征收反倾销税。
请近年向巴西出口上述产品的企业对此给予重视,及时与我会联系有关应诉事宜。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7732674/87789001
传真:010-67732674/67732698
中国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商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