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我国自行车及零件征收反倾销税将于2010年7月14日到期,欧盟方面近日表示,将对相关产品进口关税政策重新评估,可能将惩罚性关税延长至2016年。
目前,欧盟对我国自行车及零件征收48.5%的反倾销税,截至2010年7月中旬,欧盟对相关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已达17年,如此长的期限在欧盟的反倾销史上十分罕见。
据悉,欧洲自行车制造商协会已要求欧盟执委会将这项反倾销税再延长5年。据了解,欧盟执委会要在7月15日前决定是否评估该税制,评估可能导致反倾销税延长5年,评估过程最多需要15个月。
商务部国际贸易研究院副研究员闵森表示,欧盟以非市场经济国家为由,设置壁垒长达17年,现在看来时间还可能延长为22年,这种歧视性做法严重阻碍了我国产品进军欧洲市场。针对这样的壁垒,我国自行车行业要加快结构转型,改变OEM(代工)生产现状,培养高附加值的产品,形成自主品牌,提高竞争力。
他建议,企业在面对国外发起的贸易救济中要积极应对,为了避免高额关税税率可以采用“迂回”战术,到能享受零关税待遇的他国设立生产工厂,改由第三国出口。
欧盟是全球最大的自行车消费市场,年销售自行车约3000万辆,而2009年,我国对欧盟出口的自行车不足70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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