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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汽车回收办法将尽快修订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10/6/2 14:44:1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十一部门联合发文加快发展再制造产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5月31日联合发文宣布,我国将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发电机等零部件再制造为重点,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范围扩大到传动轴、机油泵、水泵等部件;同时,推动工程机械、机床等再制造,大型废旧轮胎翻新。

  相关部门将制订通过制造产业发展规划,尽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适当取消对报废汽车“五大总成”强制回炉的限制;完善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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