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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不会令出口大降

来源:http://www.cacs.gov.cn | 时间:2010/6/25 10:40:4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中国商务部周四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取消包括部分钢材和金属产品在内的406种产品的出口退税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产生影响,但应不会造成出口的大幅下滑。

此前商务部曾于周二表示,将从7月15日起取消多种商品的出口退税,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橡胶及橡胶制品以及银粉等。商务部还于本月早些时候表示,上述这些商品均产自对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几个行业,此举是为了减少碳排放、鼓励产业结构调整。

商务部公告中称,此次调整并不意味着国家外贸政策的转变,并承诺保持外需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告还称,调整所涉406种商品2009年共实现出口110亿美元,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1%左右,本次调整不会影响中国的外贸复苏增长势头。

商务部还表示,将根据出口形势继续对出口退税结构进行调整。

作为税收调整内容之一,商务部将会取消对热轧钢、冷轧钢以及板材产品9%的出口退税。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China Iron and Steel Association)一名管理人员周三向道琼斯通讯社(Dow Jones Newswires)表示,此前钢铁企业已经听到有关出口退税调整的传闻,并在这一政策出台前提前签下了更多出口订单,因此此次调整的影响不会立即显现出来。

这位管理人士表示,8月份之前钢材出口不会出现大幅下滑。

他还补充称,钢材出口规模的大小更多地取决于国内外市场的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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