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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自由贸易区对泰国丝绸及其制品的影响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09/12/4 9:19:4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按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规定,泰国必须在2010年内对23项农产品降低进口关税和取消进口配额,其中包括关税代码为50的丝绸原料和丝织品。之前蚕茧(关税代码5001)、废丝(关税代码5003)、绢纺纱线(关税代码5005)以及丝纱线及绢纺纱线(关税代码5006)的关税已经逐渐减为零,而未加捻桑蚕丝(关税代码5002)、丝纱线(绢纺纱线除外-关税代码5004)及丝织品(关税代码5007)的进口关税将于2010年1月1日起从2009年的5%降至零。与此同时,其他东盟老成员国包括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文莱将与泰国同样从2010年1月1日起将丝绸原料进口关税降至零,而四个新成员国包括柬埔寨、老挝、越南和缅甸则将在2015年将关税代码为50的所有产品的进口关税降至零。

东盟自由贸易协议下的丝绸原材料和丝织品市场开放必定促使东盟地区的丝绸原材料及丝织品、丝绸成衣以及其他丝绸制品市场更加活跃,同时关税壁垒的消除将促使泰国上述产品获得对其他国家扩大市场的商机。至于丝织品、成衣和丝绸制品厂商,自由贸易协议将导致进口自东盟国家的原材料进口成本有所下降,尤其是进口自越南的丝纱线。

不过,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的上述规定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给蚕农户和缫丝厂造成打击,因为泰国必须进一步开放蚕茧、未加捻桑蚕丝及丝纱线进口自由化,这可能导致竞争局势更加激烈。另外,将难以识别原产地的未加捻桑蚕丝或丝纱线与泰国未加捻桑蚕丝或丝纱线混合在一起的牟利行为也可能发生,进而破坏泰国丝绸在外国市场的形象。与此同时,中国可能利用原产地规则通过东盟国家将其未加捻桑蚕丝出口到泰国,引起难以控制低质丝绸制品涌入市场的问题。过去数年来,来自中国的丝绸制品走私已对泰国蚕农户造成较严重的打击,而在越南盾币值趋向走软的局势下,泰国丝绸业的竞争能力也受到影响,因越南丝绸制品在外国市场的售价低于泰国,导致越南丝绸制品的竞争优势获得提升。为此,今后泰国丝绸及其制品市场将随日益激烈的竞争局势而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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