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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宣布音频/视频设备新的能源之星要求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09/12/7 16:37: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据美国环保署消息,2009年11月17日,美国环保署宣布了获得能源之星标签的音频/视频产品新的要求。
  此次,美国环保署修改了早期音频/视频产品能源之星提出的技术快速转换和使用模式变化的解释,要求内容更具包容性和灵活性特点,有利于在多样化的音频/视频产品市场体系内提高其能源效率。
  新的音频/视频设备要求将涵盖包括家庭影院套装、音频放大器、音频/视频接收器、货架产品、DVD播放器、蓝光播放器以及能够提供音频扩大或光学光盘驱动器的功能的底座扩展设备在内的更广泛的音频/视频产品。因此,如果想获得上述产品的能源之星标签,必须减少电能消耗,在停止使用一段时间后自动断电,并且只用少量的电力就可以维持基础设置和功能的使用。
  对于之前已经获得能源之星标签资质的音频/视频产品而言,新的能源之星要求将于2010年7月30日开始生效,而之前排除在能源之星标签范围内的产品,例如商用音频/视频产品和扩展设备的能源之星新要求将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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