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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新出台玩具安全

来源:http://www.mofcom.gov.cn | 时间:2009/12/7 16:36:3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近日,马来西亚政府公布了新的玩具安全保护法规《2009消费者保护法规(玩具安全标准)》,对进口到本国的玩具产品安全做出了具体规定。新法规将于2010年1月30日开始实施。
  新法规要求,所有玩具必须进行检测以证明符合马来西亚玩具安全标准。申请符合性评估报告(CAR)时,需提交认可实验室出具的原始检测报告或经证明的真实复印件。测试报告有效期不大于24个月。在玩具进口或在马来西亚销售之前,生产商、进口商或供货商必须获得部长颁发的批准证明(COA)。任何获得批准证明的人必须将“马来西亚合格标志(MC)”标记在玩具或将其贴在玩具上。马来西亚合格标志应清晰、易辩且不易磨损,应与玩具生厂商、进口商或分销商的名称、地址一起标记在玩具上或将其贴在玩具上。此外,可以接受与相应的马来西亚玩具完全标准等同或相同的国际玩具安全标准,并据此进行检测。
  我国是世界最大的玩具生产国和出口国。据统计,我国玩具出口额从2001年的75.81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255.1亿美元。目前,全球销售的玩具大约三分之二由中国制造。在欧美等主要出口市场遭受出口受阻的情况下,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东盟市场已经成为我国目前新开辟的重要市场之一,同时,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玩具安全的大背景下,玩具生产出口企业更需及时了解产品进口国的相关技术法规。检验检疫专家建议,马来西亚政府新玩具法规的出台很有可能只是东盟地区新一轮玩具安全法规的开始,各相关机构及生产出口企业,需及时跟进学习了解,在市场竞争中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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