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33种机电产品的限制进口管理措施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第10号令》,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取消33种机电产品的限制进口管理措施(具体目录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取消进口配额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2、取消特定进口管理措施的商品目录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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