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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贯彻落实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来源:商务部 | 时间:2008/9/8 10:27:3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 发布人:
  • 小杨

商务部近日发出通知,就具体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作出部署,《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三农”工作放在商务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服务“三农”的力度,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要求,努力构建和完善农村市场体系。

  《通知》指出,要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村日用品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农家店的质量,加大对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提高食品、洗涤日化用品和农资等商品的配送率;要继续推进“一网多用”,增强农家店的自我发展能力;积极搭建农商对接平台,促进优质工业品下乡。

  《通知》提出,要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继续推进“双百市场工程”,支持一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的农产品冷链、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检验检测、信息、安全监控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政策体系,着力提高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

  《通知》强调要加强和改善农产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粮、棉、肉、油、豆等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体系。完善重点农产品市场应急调控体系。落实好储备肉、储备糖管理办法,完善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通知》要求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关税、配额、贸易救济等政策手段,加强大宗农产品进出口调节,维护农产品国内市场稳定。建立健全出口基地注册、备案和出口加工企业卫生注册等制度,促进传统优势农产品出口,全面提升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自控能力。支持发展农产品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

  《通知》指出要以“东桑西移”工程基地为基础,以产业链、组织链、科技链和信息链建设为重点,在中西部地区建设一批国家级优质蚕茧生产基地,推动蚕桑生产集约化。探索建立蚕桑业灾害保险制度,延伸惠农政策。

  《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大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推进力度,提升新农村商网的服务水平,继续办好《新农村商报》,抓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在全国20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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