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土耳其官方宣布对鞋类产品中的组成物质提出新的限制要求,并已与2017年7月10日正式纳入海关监管和市场监管的要求中。
此次相关的限制物质包括:六价铬、二丁基锡、邻苯二甲酸盐(BBP, DBP, DEHP, DIDP, DINP以及 DNOP),2017年7月10日以后,鞋类产品中的上述限制物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1. 鞋类产品的皮革部分中的六价铬含量应当低于3mg/kg;
2. 鞋类产品中人体易接触的的二丁基锡及其化合物的含量应当低于0.1%;
3. 鞋类产品中邻苯二甲酸盐的含量应当低于0.1%
此次,土耳其新增的规定提高的了对鞋类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制要求,并且部分内容上也与欧洲REACH法规有些类似,并且早在之前中纺瑞发布中就提到了土耳其已经正式发布类REACH的法规——KKDIK,相信之后土耳其对于有害物质的监管将会越来越严苛。
中纺瑞提醒所有出口土耳其的企业做好了解法规、应对法规的工作,避免进入市场后的下架退回事件发生。
详情参见:http://www.ccctzfr.com/article/articleDetail/id/78.html
信息来源:中纺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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