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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兰制订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食品的标签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3/29 8:58:2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2月26日,波兰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发布254号公告,制订不直接面向消费者食品的标签要求。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速冻食品(冰淇淋除外)标签必须包含的信息:食品名称和“速冻产品”一词;净重;生产批次识别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等;
(2)浓缩果汁产品要在标签或包装随附文件中,注明产品名称和添加剂的使用量;蜂蜜产品标明产品全名;食用酸酪蛋白、食用凝乳酶酪蛋白和食用酪蛋白酸盐应在包装或标签上明显标记:食品名称;kg或g表示的净重;原产国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次识别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不得直接提供给最终消费者”的警告语。
更多详情参见:https://dziennikustaw.gov.pl/D2024000025401.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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