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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2/6 9:02: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11月8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CL2024/88-CAC号咨询文件,拟修订过敏原标签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11月20日。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修订食品过敏原的定义,是指可在易感人群中引起其他特定免疫介导反应的食品(包括成分、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通常由食品中的蛋白质或蛋白质衍生物引起;

  (2)需要声明的食品和成分要求添加过敏原成分的学名;允许使用单个鱼类或甲壳类动物名称代替“鱼类”或“甲壳类动物”的指定名称,例如鲑鱼代替鱼类;当食品中的亚硫酸盐浓度达到或超过10mg/kg时,应始终使用指定名称“亚硫酸”或“亚硫酸盐”作为成分名称标识。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sh-proxy/en/?lnk=1&url=https%253A%252F%252Fworkspace.fao.org%252Fsites%252Fcodex%252FCir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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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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