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4-472、473号公告,修订《健康功能食品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具体内容如下:
(1)定制保健功能食品销售业务范围(草案第2条第4号):销售个性化保健功能食品(包括委托分装和组合的保健功能食品),根据每日摄入量的含量标准、相关标签等要求对保健功能食品的种类进行细分等;
(2)销售定制健康功能食品的经营者可以购买的责任保险的种类和限额:赔偿消费者因食用定制健康功能食品等而遭受的生命、身体和财产损失的意外责任保险。赔偿限额:死亡1.5亿韩元,受伤3000万韩元,残疾1.5亿韩元等;
(3)定制健康功能食品管理者资格标准;
(4)定制型健康功能食品管理者的合规事项:对分部设施进行卫生管理,以免对健康和卫生造成危害,以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混入食品中或与食品混入成分组合过程中与食品污染。在定制健康功能食品的咨询和推荐过程中,不得根据《食品等标识及广告相关法律》第8条使用不公平的标签广告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006&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
0&company_cd=&company_nm=&page=1,https://www.mfds.go.kr/brd/m_209/view.do?seq=44005&srchFr=&srchTo=&srchWord=&srchTp=&itm_seq_1=0&itm_seq_2=0&multi_itm_se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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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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