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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将对兽药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1/15 9:02:2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10月21日,据每日论坛报报道,市政和农业部部长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兽药的进口、分销和使用。

  该法令禁止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实体进口、分销和使用某些兽药。该禁令特别包括促生长抗生素和抗菌剂。

  指定兽药的使用和分销将受到多项限制和控制。至关重要的是,该法令规定,只有凭巴林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才能配发兽药。

  处方必须清楚注明兽医姓名、地址、签名和开具日期。此外,兽医药房必须保存详细登记簿,记录收到和分发的兽药数量。

  该登记簿必须包括开具处方的兽医的姓名和配药日期。药房必须保留处方一年,从配药之日起,并附有药剂师的认可。

  该法令第五条规定,违反其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海合会(GCC)国家2014年第(19)号兽药法规定的处罚。新法规旨在加强巴林的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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