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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包括其混合物)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0/21 8:49:48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9月16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印尼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印度尼西亚对进口的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包括其混合物)(Slag Wool, Rock Wool, and Similar Mineral Wools (Including Intermixtures Thereof), In Bulk, Sheets or Rolls)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三个阶段的保障措施税,具体如下:第一阶段为22,537,745印尼盾/吨、第二阶段为21,703,013印尼盾/吨、第三阶段为20,868,282印尼盾/吨。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相关征税令为准。本案调查期为2020年~2023年。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6806.10.00。

  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

  调查机关(印尼贸易部多边谈判局)联系方式:

  DIRECTORATE OF MULTILATERAL NEGOTIATION, MINISTRY OF TRADE

  地址:Jl. M.I. Ridwan Rais No.5, Building 2, 9th floor, Jakarta 10110

  电话:(62-21) 3840139

  传真:(62-21) 3840139

  邮箱:dit.multilateral.ppi@kemendag.go.id

  2023年7月25日,印尼保障措施委员会对进口的散装、片状或卷状矿质棉、岩石棉及类似矿质棉(包括其混合物)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编译自:世贸组织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SS/directdoc.aspx?filename=q:/G/SG/N8IDN31.pdf&Open=True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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