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亚经济联盟拟统一啤酒及啤酒饮料的标签规则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10/29 9:00:4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9月24日,塔斯社消息,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审议了俄罗斯的一项倡议提案,决定在欧亚经济联盟国家按照统一规则对啤酒及以其为基础制成的饮料实行标签管理,委员会新闻稿对此进行了通报。

  根据该文件,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将自行确定在其领土上引入此类产品识别手段标签管理的日期和程序,并最迟在六个月前通知欧亚经济委员会。消息中称,鉴于在联盟一些国家中这类商品属于应税商品类别,在国家立法层面可能会对商品设置额外要求,即在含有防伪手段的实物载体上进行标注,并传递已全额缴纳消费税的信息。此外,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还决定制定统一的食品生物活性添加剂(保健品)标签规则,广泛的食品产品清单需进行标签管理,这些食品具有作为保健品颁发的现行国家注册证书。欧亚经济委员会明确表示,成员国有权自行确定在其领土上引入产品识别手段进行标签管理的日期和阶段,并最迟在六个月前通知欧亚经济委员会。因此,在欧亚经济联盟的每个国家都将确保对按照统一要求形成的其他国家的识别手段予以认可。

  更多详情参见:https://tass.ru/ekonomika/21942213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