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美国农业部(USDA)修订冷冻裹粉养殖鲶鱼条产品标准,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无骨鲶鱼条可由新鲜或单冻(IQF)鲶鱼片加工而成。单冻鱼片加工而成的鱼条应保持冷冻状态直至进一步加工。允许稍微解冻,在不完全解冻状态下进行挂面糊裹粉加工,用于进一步加工成品的冷冻原材料应在-18℃或以下温度下储存不超过60天;
(2)过敏原声明的格式应符合《食品过敏原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规定,将牛奶、鸡蛋、鱼、甲壳类贝类、坚果、小麦、花生、大豆和芝麻以及任何含有从这些食品中提取的蛋白质的食品成分(精炼油除外)定义为“主要食物过敏原”。标签标识“包含:_________”;
(3)产品名称为:冷冻裹面包屑养殖鲶鱼条。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ms.usda.gov/sites/default/files/media/Supplement511CatfishProducts_July2024.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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