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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进口产品植物检疫证书管理规定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8/22 8:54:36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7月12日,韩国动植物检疫局发布2024-303号行政公告,修订进口产品植物检疫证书管理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为过境或复出口产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前,应要求出口商提供货物原产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原检和副本;

  (2)规定进口货物的植物检疫证书电子版本应与物理证书同时签发;

  (3)补充规定对于进口时未能提供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原件的情形,允许有30天时间进行补充提供。该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qia.go.kr/bbs/lawAnn/viewLawWebAction.do?id=209714&type=3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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