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4日,印度尼西亚检疫局发布G/SPS/N/IDN/149号通报,发布印度尼西亚检疫局局长关于检疫单证和印章的法令草案,主要规定进口动物和动物产品、鱼和鱼类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提供单证要求。主要内容为:
(1)参考第G/SPS/N/IDN/148号通报,印度尼西亚要求进口至印度尼西亚领土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鱼和鱼类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提供以下单证:事先通知书(单证编码:K-1.2):该单证提供出口到印度尼西亚的商品的初步信息和通知。出口国必须在上述商品运往印尼之前向印度尼西亚检疫局发送该通知书;不符合通报单(单证编码:K-7.4):该单证将通报与进口到印度尼西亚领土的动物和动物产品、鱼和鱼类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有关的SPS问题不符合的情况;
(2)此外,印度尼西亚还将对从印度尼西亚领土出口动物和动物产品、鱼和鱼类产品、植物和植物产品签发以下单证:动物卫生证书(单证编码:KH-1):该单证证明了承运介质的卫生状况,特别是将从印度尼西亚境内一个地区运送到另一个地区的动物以及将出口到目的国家的动物;动物产品卫生证书(单证编码:KH-2):该单证证明了承运介质的卫生状况,特别是将从印度尼西亚境内一个地区运送到另一个地区的动物产品以及将出口到目的国家的动物产品;鱼和鱼类产品的卫生证书(单证编码:KI-1):该单证证明了承运介质的卫生状况,特别是将出口到目的国家的鱼和鱼类产品;植物检疫证书(单证编码:KT-1):该单证证明了承运介质的卫生状况,特别是将从印度尼西亚境内一个地区运送到另一个地区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以及将出口到目的国家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转出口植物检疫证书(单证编码:KT-2):该单证证明了输入印度尼西亚境内的承运介质,包括对上述承运介质采取检疫措施的相关信息;加工产品/非管制物品出口证明(单证编码:KT-4):该单证证明了加工承运介质的卫生状况,包括对上述加工承运介质采取检疫措施的相关信息。如果进口国的国家植物保护机构(NPPO)要求,出口国将向进口国发送该单证。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ping.wto.org/en/Search/Index?distributionDateFrom=2024-07-04&distributionDateTo=2024-07-04&viewData=G%2FSPS%2FN%2FIDN%2F149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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