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利福尼亚州公共卫生部(CDPH)修订了化妆品香料过敏原报告指南。这一修订是在2023年末将155种新物质(包括56种香料过敏原)纳入该州的可报告成分清单(RIL)之后进行的。
近二十年来,根据2005年的《加州安全化妆品法》(CSCA),加州的公司有义务在其产品中披露致癌或生殖毒性化学物质。《2020化妆品香料和香料成分知情权法案》(CFFIRKA)将这一要求扩大到包括香料和香料。报告指南的最新更新将香料过敏原与添加以增强或中和气味的一般“香料成分”区分开来。CSCA和CFFIRKA要求向加州公共卫生部披露此类成分。CSCP在其CSCP可报告成分列表中汇编了CSCA和CF FIRKA下可报告的所有成分,每年更新两次。名单更新后,公司有六个月的时间来确保合规。在CFFIRKA报告中,被标记为“香料过敏原”的成分有具体的报告指南。与其他香料成分不同,无论这些过敏原在产品中的用途如何,即使它们不是为了提供香料或气味控制,也必须报告这些过敏原。此外,如果它们在冲洗化妆品中的浓度≥0.01%或以上,则必须披露,在免洗化妆品中浓度≥0.001%或以上,必须披露。CSCP可报告成分清单清楚地确定了香料过敏原成分。必须报告所有其他列出的成分,无论其在产品中的浓度如何。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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