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4/401/AD3R3号公告,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4年4月1日第35号令,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征收反倾销税,其中,生产商Подшипники качения Уси(参考中文名:无锡市滚动轴承有限公司)税率为31.3%、中国其他生产商税率为41.5%,措施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含)。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8482101001、8482101002、8482101009、8482109001、8482109002、8482109003、8482109008、8482200001、8482200002、8482200009、8482300001、8482300009、8482500001、8482500002、8482500009、8482800001、8482800002、8482800009、8482911000、8482919000和8482990000。
2006年11月1日,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对原产自中国的滚动轴承(不包括滚针轴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7年12月13日,俄联邦政府正式对中国滚动轴承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五年。此后,欧亚经济联盟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并作出肯定性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第二次将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五年,至2023年8月20日。2023年4月2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该案启动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2024年2月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第三次日落复审终裁披露,建议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为五年。
2022年10月24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的铁路机车用锥形滚子轴承(税号为8482 20 000 9)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2023年10月16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3年10月16日第9号令,欧亚经济联盟对该案作出情势变迁复审终裁,决定维持欧亚经济委员会2018年8月21日第139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31.3%和41.5%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涌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43896/oa_02042024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