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10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土耳其语:kontrplaklar)作出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决定维持2018年5月22日第2018/18号公告确定反倾销税不变,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140美元/立方米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4412.10、 4412.31、4412.33、4412.34和4412.39。
2006年2月24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胶合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06年10月20日,土耳其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征收反倾销税。此后,土耳其先后进行了两次日落复审调查,分别于2012年7月10日和2018年5月22日,作出肯定性终裁并延长了征税期限(参见第2012/16号公告和第2018/18号公告)。2023年5月11日,土耳其对该案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编译自:土耳其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s://www.resmigazete.gov.tr/eskiler/2024/04/20240418-1.htm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