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阿根廷对华保温瓶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5/10 9:10:0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4月12日,阿根廷经济部发布2024年第174号公告称,应阿根廷企业LUMILAGRO S.A.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acero inoxidable de capacidad inferior o igual a DOS COMA CINCO LITROS)以及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西班牙语:termos y demás recipientes isotérmicos con ampollade vidrio y con capacidades de hasta DOS COMA CINCO LITROS)启动反倾销第四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9617.00.1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利益相关方可自网站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
2000年10月27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玻璃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1年10月29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此后,阿根廷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7年10月10日,2014年4月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2002年7月29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容量小于等于2.5升的不锈钢瓶胆保温瓶及其它等温容器启动反倾销调查。2004年1月8日,阿根廷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开始实施反倾销措施。此后,阿根廷先后进行了三次日落复审,分别于2006年11月23日、2013年5月24日和2019年4月15日三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
(编译自:阿根廷官方公报)
(文 璐编译)
(潘晓君校对)
原文:http://servicios.infoleg.gob.ar/infolegInternet/anexos/395000-399999/398032/norma.htm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