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巴西修订食品补充剂管理法规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4/4/11 8:53:0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4年3月8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IN No 284号指令,修订食品补充剂管理法规。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1)附件3(必须通过食品补充剂形式提供给消费者的营养素清单)中,将“原花青素”名称修订为“蔓越莓原花青素”,修订益生菌类补充剂鼠李糖乳杆菌 GG (DSM 33156) 的最低添加量,如供0-6岁人群单次食用产品的最低添加量为10的10次方CFU;
(2)修订附件5(食品补充剂允许使用的声称清单),如鼠李糖乳杆菌NCC 4007 可以使用“有助于胃肠道健康”声称,前提是添加量满足附件3中的添加量要求;
(3)修订附件6(食品补充剂标签规定),新增含白藜芦醇的食品补充剂标签应标注“孕妇、哺乳期母亲和儿童不应食用本产品”警示语的要求等。该指令于公报于2024年4月1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in.gov.br/web/dou/-/instrucao-normativa-in-n-284-de-7-de-marco-de-2024-547033371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