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德国联邦食品和农业部消息,自2024年2月1日起,除未包装牛肉和包装肉类需要标注原产地外,未包装新鲜、冷藏或冷冻猪肉、羊肉、山羊肉和禽肉也必须标明原产地。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bmel.de/SharedDocs/Meldungen/DE/Presse/2024/240131-herkunftskennzeichnung.htm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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