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4日,卢旺达标准局拟制订药皂标准。意见反馈期2024年4月26日。主要内容:
(1)范围及定义;分类:沐浴用药皂和液体药皂;
(2)一般要求。药皂的草药含量≥1.5%;无毒、无刺激性;具有良好的起泡和漂洗性能等;如:沐浴用药皂脂肪含量<50%,总游离脂肪<0.5%,游离苛性碱(NaOH)<0.1%,氯化物<0.8%等指标;
(3)包装及标签。产品名称为“药皂”;标明所用草药制剂的百分比;如果是抗菌肥皂,标签上应声明所使用的抗菌剂在产品中的浓度。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rsb.gov.rw/fileadmin/DRS_360-2024.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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