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5日,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12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条例(EU)2023/2782,规定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控制的采样和分析方法,并废除条例(EC)No 401/2006。主要内容包括:
(1)规定了批量、子批次、增量样品、总体样品等采样和分析的定义;
(2)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抽样工作应按照附件I规定的方法进行。如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规定了抽样程序的食品类别,则应根据该食品的颗粒大小或该食品与可归入附件I食品类别之一的产品的相似性确定抽样程序。如食品不能归入附件I所列的任何食品类别,且有证据表明霉菌毒素在该食品中分布均匀,则应采用委员会条例(EC)No 333/2007(5)附件B部分规定的抽样程序对该食品进行抽样;
(3)用于控制食品中霉菌毒素含量的样品制备和分析方法应符合附件II规定的标准;
(4)条例(EC)No 401/2006特此废止。凡提及被废止的条例,均应理解为提及本实施条例。然而,在2029年1月1日前,(EC)No 401/2006号条例附件II第4.3点规定的具体要求应继续适用于在本条例生效前已验证的方法;
(5)该条例自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的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自2024年4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具有全面约束力,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OJ:L_202302782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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