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和林业部修订即食鱼的进口条件,对BICON案例“鱼类包括鱼子酱、鱼子、鱼内脏和鱼肚(不包括鲑科鱼)”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消费者即食鱼的进口条件。
修改内容包括:申报(a、只有去内脏、去头的“平底锅大小”鱼(每条重量不超过450g)或去头、去内脏并经过盐腌、干燥或熏制的鱼才需要冷冻声明;b、如果未出示冻结声明或冻结声明不充分,则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检查;c、其他可供消费者食用的鱼类不需要冷冻声明,也不需要检查;d、该部门可以对任何进口货物进行抽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154326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