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1日,泰国发布G/TBT/N/THA/712号通报,公布电动独轮车标签控制条例草案。负责机构为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草案规定电动独轮车为标签控制产品。此草案通知适用于电动独轮车,一套让使用者或驾驶员移动的身体必须保持平衡,并控制速度向前和向后移动或扭转向侧面移动的装置。主要部件只有一个纺车,消耗来自电池和电容器等电能蓄电池的能量。在这方面,它应包括独轮车电动自行车或任何其他具有电动单轮作为组件的车辆。标签控制产品的标签应适当标明文字、图片、人工设计或图像,不得引起对产品本质的误解。该标签还应使用泰国语或外语和泰国语进行解释。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原文:https://www.hntbt.org.cn/pc/newsDetails/47884
信息来源:湖南省技术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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