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金凤凰报》7月24日报道,根据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相关规定,缅甸将于8月1日起向东盟7国签发出口产品原产地证明(CO Form RCEP),出口产品将享受到相关国家的海关优惠政策。
自8月1日起,出口商可在商务部贸易司出口处和贸易口岸申请原产地证明,东盟成员中的柬埔寨、泰国、文莱、老挝、新加坡、马来西亚和印尼将对缅甸原产地商品给予海关优惠政策。
RCEP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2022年5月1日起首次在中缅贸易中生效。
缅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副部长瓦瓦貌博士表示,缅甸出口越多享受的优惠就越多,要继续扩大出口产品。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