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4日,印度尼西亚发布G/TBT/N/IDN/156号通报,公布食品药品监管法令实施条例草案。负责机构为印度尼西亚食品和药品管理局。草案规定了印度尼西亚食品和药品进口监管条例的实施条例。由印度尼西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边境进口通知信和边境后进口通知信计划监督的进入印度尼西亚领土的限制进口的药品和食品清单。草案留有60天的评议期。
原文:http://www.hntbt.org.cn/pc/newsDetails/47481
信息来源:湖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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