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尼加拉瓜发布G/SPS/N/NIC/124号通报,近期,尼加拉瓜发布-2022第44号行政决议,发布控制进出口和国内消费的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主要要求包括:
1.通过抽样和验证最大残留限量,在初级生产、加工、当地消费、农产品进出口等不同阶段建立农药残留控制。
2.根据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规定,采用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如果食品法典委员会没有规定最大残留限量,则应适用美国环保署(EPA)和欧盟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当EPA和欧盟设定的最大残留限量不同时,应根据农产品目的地国的法规采用最严格的限量标准。
3.对供国内消费、出口和进口的农业产品进行农药残留监测和分析。
该规定向WTO成员国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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