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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拟修订供人类食用的虾产品进口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7/13 9:16:35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6月5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站发布2023-A06号提案,拟修订供人类食用的虾产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为:

  (1)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2)所有进口煮熟的虾和虾产品必须冷冻,并且在煮熟过程中产品最低核心温度应达到65o℃;

  (3)只有经过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为不含十足类虹彩病毒等10种病原体的国家或地区,才允许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煮熟(冷冻)虾。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8月4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agriculture.gov.au/biosecurity-trade/policy/risk-analysis/memos/ba2023-a06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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