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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拟制定酒类产品标签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6/13 8:53:49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5月9日,蒙古食品、农业和轻工业部(MOFA)发布酒类产品标签要求草案,意见征集截至2023年6月9日。主要内容包括:

  (1)酒类产品应包含的强制性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商名称及地址、酒精含量、酒精对健康有害的警示语、副作用等,且标签应使用蒙古语;

  (2)酒类产品可选择性标识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展览中的获奖标志、包含生产日期等信息在内的二维码等;

  (3)酒类产品中对健康有害的警示语要求,包括应位于正面标签、应选择固定文字说明之一(如过度使用可能导致依赖、21岁以下人群禁止饮用等)、警示语周边不得附加任何图片及文字等。

  更多详情参见:https://mofa.gov.mn/files/pdf-files/ktuhju0nud/6459eae578a6a4593d74d3f1.pdf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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