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巴西发布关于进口洋桔梗属种子的植物检疫要求征求意见稿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6/15 9:02:24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4月14日,巴西农业、畜牧业和供应部(MAPA)向WTO发布通报,发布关于进口洋桔梗属Eustoma spp.种子的强制性植物检疫要求的征求意见稿。具体要求如下:

  (1)种子必须附有原产国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并附加声明:Ⅰ-“根据官方实验室分析结果,该批货物未携带霜霉属Peronospora chlorae和白锈科Pustula centaurii。”

  (2)原产国可根据其境内的植物卫生状况,对上述管制性有害生物附加声明:I-“(有害生物)是(原产国)不存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Ⅱ-“(有害生物)在(原产国)不存在。”

  (3)原产国必须事先通报用于签发植物卫生证书的附加声明,以获得巴西NPPO的批准。如果未按本条的规定事先通知和获得批准,原产国必须遵守第2条的规定,不得使用第3条规定的替代声明。

  (4)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3日。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docs.wto.org/dol2fe/Pages/FE_Search/FE_S_S009-DP.aspx?language=E&CatalogueIdList=

293644,293643,293645,293618,293615,293623,293619,293617,293634,293637&CurrentCatalogueIdIndex=2&FullTextHash=371857150&HasEnglishRecord

=True&HasFrenchRecord=False&HasSpanishRecord=False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