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欧亚经济联盟对华载重轮胎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终裁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5/12 8:58:30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3月3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3/363/AD18R3号公告,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作出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作出终裁,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第5号决议,决定维持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不变,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4.79%~35.35%反倾销税。本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4011201000、4011209000、8708709909项下的产品。

  2014年9月1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调查。2015年12月18日,依据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自2015年12月18日起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14.79%~35.35%。2021年7月2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公告,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4011201000和4011209000。2022年3月9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轮胎启动反规避调查。2023年2月1日,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2023年1月31日第14号决议,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轮胎反倾销案作出反规避终裁征税决定,对添加轮辋,以轮胎和盘式或无盘式轮辋组件出口的载重轮胎征收2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确定的14.79%~35.35%反倾销税,案件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8708709909项下的产品。

  2022年4月1日,依据2022年3月31日第5号令,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2023年3月10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该案情势变迁复审终裁披露。

  (编译自:欧亚经济联盟官网)

  (文 璐编译)

  (崔 涌校对)

  原文:https://docs.eaeunion.org/docs/en-us/01438972/oa_30032023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