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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对虾及其产品进口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4/17 8:57:02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023年3月8日,由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一对虾养殖场近期发生白斑综合症,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对虾及产品进口要求,严控与进口对虾及产品相关的生物安全风险。主要要求包括:

  (1)未蒸煮和去头去壳(不包括最后端及尾扇)对虾,须摘除肠线,经出口前、到岸后检测未感染白斑综合症病毒、黄头病病毒;或

  (2)产品业已蒸煮;或

  (3)属水饺、点心类深加工食品(去头去壳);或

  (4)为压碎(去头去壳)、裹粉、半熟等有包衣产品;

  (5)进口对虾及产品必须标识“for human consumption only” and “not to be used as bait or feed for aquatic animals”(仅供人类食用,不得用于水生动物鱼饵或饲料)。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agriculture.gov.au/about/news/biosecurity-imported-prawns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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