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是:进出口服务网 > 新闻资讯

伊拉克内阁决定简化药品和医疗物资的进口程序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4/13 8:49:27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2月27日,伊拉克内阁秘书处表示,内阁会议同意简化药品和医疗物资进口程序,药品和医疗物资不再适用以下规定:

  2020年第63号内阁决议对2019年第453号第一章第4段的修改内容为:根据1984年23号海关法第215条规定,私营部门的商品没有主管当局正式签发的原产地证书和发票,海关总署必须处以75万第纳尔的罚款。

  2023年第23055号决议的第二章规定,如没有原产地证书和商业清单(发票)认证的需提交总额为50万第纳尔的保险,自报关之日起最多三个月内需补充提交,否则没收押金。

  信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分享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

  • 扫二维码关注进出口服务网微信公众号关注公众号
网站简介 | 帮助中心 | 网站建设 | 订购广告 | 网站律师 | 付款方式 | 服务条款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服务热线:010-89438819 京ICP备12042581-2
进出口服务网(www.ciedata.com)版权所有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