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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修订环境保护法中汞的限量要求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3/2/13 12:41:51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人:
  • 小杨

环境部和卫生部建议修订1999年《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下的《含汞产品条例》,降低加拿大灯具向环境排放汞的风险。

  拟议的修正案将降低目前允许用于以下用途的汞含量限制:

  ——一般照明用的直管荧光灯;

  ——冷阴极荧光灯(长度为1.5米或以下),以及

  ——外置电极荧光灯(长度在1.5米或以下)。

  此外,它还将终止《条例》中对大多数含汞灯具的豁免,因为这些产品现在有广泛的无汞替代品。大多数用于普通照明的灯具将在2024年1月1日前被禁止,而用于普通照明的高压钠蒸气灯将在2029年1月1日前被禁止。

  根据拟议的修正案,特定的替换灯将被允许在3年内替换已经在使用的灯。这些替代灯在其豁免期满两年后将被禁止销售。此外,现有汽车大灯的更换灯泡将被允许,没有终止日期。

  拟议的修正案还将为聚氨酯生产中使用的含汞催化剂增加一个2028年1月1日的禁止日期。

  信息来源:tbtgu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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