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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出口未满一年可以按照退运进口嘛?答案是可以的,看小篇文章了解

来源:进出口服务网 | 时间:2022/12/9 15:31:13 | 阅读次数:

发布单位:东莞市博裕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发布人:
  • 李经理

 一、退运货物是指原进出口货物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延误交货或其他原因退运出、进境的货物。本监管方式代码为“4561”

 
 
可以发现造成退运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是有些监管方式是不适用于退运货物的,具体有以下情形:
 
1、货物进境后、放行结关前退运的货物,适用“直接退运” (4500) 。
 
2、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退运,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 (0300)、“进料料件退换” (0700)、“来料成品退换” (4400)和“进料成品退换” (4600)。
 
3、加工贸易设备退运,适用“加工设备退运”(0466) 。
 
4、“租赁不满一年”的(1500)。
 
5、“免税品” (1741)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其他” (9900)。
 
6、出口加工区进设备退运出境,监管方式为“区内设备退运” (5361)。
 
7、与无代价抵偿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原进出口货物退运出进境,监管方式为“其他”(9900)。
 
 
 
 
二、退运货物征收关税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进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进境的原出口货物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
 
   第五十六条: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放行之日起1年内原状退货复运出境的,纳税义务人在办理出口申报手续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单证和证明文件。经海关确认后,对复运出境的原进口货物不予征收出口关税。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退运货物因“品质”或“规格”原因原装复运进出境,且在原进出境放行之日起1年以内的,征免性质可填报“全免”。
 
 
 
 
三、退运注意事项
 
 
1、品质规格
 
 
“品质规格”原因,需要详细举证不符合国际公约、国家标准或者合同中有关品质规格的要求,不能简单将原因说明为“质量不好”等;
 
2、起算期、截止期
 
 
时限起算期为原进出境“放行之日”,截止期为“复运进出境”之日,不可以与“申报之日”混淆;
 
3、把握“原状”概念
 
 
把握好“原状”的概念,应与原进出境货物的形态一致,不能经过加工、修理、改装,一般也不能被使用过,还有一些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四、退运货物需要提交的单据
 
原报关货物的相关资料:包括原报关单、合同、发票、装箱单等
 
 
买卖双方签订的退运协议和有关证明材料
 
 
退运的书面申请
 
 
因品质规格原因退运的,海关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应提交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不良或规格不符证明
 
 
因品质规格原因退运的出口货物在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应提交出口未退税或已补税证明
 
 
 
博 隽 优 势
 
 
博隽进口报关公司,拥有丰富的出口货物退运进口操作经验与案例,可提供退运中检鉴定报告、协助办理补税证明或者未退税证明、提前核对整理退运报关资料、国外运输(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一站式进出口物流服务。我司支持全国性进口申报,退运进口报关进口区域覆盖华南、华北、华东,集中在广州、深圳、上海等港口。我司可根据货物实际情况,结合及利用不同口岸的政策要求和清关便利化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退运进口清关服务。
 
 
 
博隽进口清关李经理:15207623762(V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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