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越南工贸部发布公告,对进口化肥(越南语:ph?m phân bón DAP, MAP)作出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终止对进口化肥的保障措施。
2017年5月12日,越南对进口化肥启动保障措施调查。2018年3月6日,越南对进口化肥作出保障措施终裁,正式实施保障措施。2020年3月3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715/QD-BCT号决议,第一次延长进口化肥的保障措施,具体如下:2020年3月7日~2021年3月6日保障措施税为1,050,662越南盾/吨,2021年3月7日~2022年3月6日为1,029,219越南盾/吨,2022年3月7日~2022年9月6日为1,007,778越南盾/吨,2022年9月7日起为0。2022年1月28日,越南对进口化肥启动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越南税号为3105.10.20、3105.10.90、3105.20.00、3105.30.00、3105.40.00、3105.51.00、3105.59.00和3105.90.00。
(编译自:越南工贸部贸易防卫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http://www.pvtm.gov.vn/default.aspx?page=news&do=detail&id=738ce651-421e-4ecf-b622-c27ea3a9bc39
信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专业提供各国海关进出口数据、各国贸易数据、产品进出口分析报告、 行业进出口报告、企业进出口报告、进口企业黄页、出口企业黄页等信息产品
有需求者请致电:010-89438819
QQ:529457141
微信公众号:CIE-DATA